電梯也需要經常保養 “破壞性使用” 不“生病”才怪
2011-12-15 17:27:40
今年10月末,沙河口區某小區的1部電梯運行到6樓時突然下墜到一樓和地下室之間。電梯內的 10多位居民嚇得“魂飛魄散”,“連喊帶砸”,10多分鐘后才得以脫險。質監部門檢查發現,年久失修、零件老化是導致電梯事故的主要原因。“電梯就像汽車 一樣,要注意日常保養,不能等到出了毛病才去修。如果一下子有多個零部件都需要修理的時候,就說明這部電梯‘病’得不輕了。”一位電梯維保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。
電梯技術成熟但需定期維保
目前,我國在法律層面上還沒有明確的強制電梯報廢的規 定,很多老舊電梯仍在運行。據電梯專家介紹,電梯設計壽命一般在15年左右,但這只是一個理論上的數字。經過150多年發展的電梯技術,已經很成熟,安全 系數較高,如果維保得當、零部件更換及時,服役年限長的“老電梯”仍然可以以健康的狀態長期投入工作。電梯的使用年限并不是安全與否的唯一標準。以法國埃 菲爾鐵塔為例,電梯使用周期能達到上百年;在國外一些城市,不少安裝于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的電梯也都在正常地使用。究其原因,維保得當在其中起到了至關重 要的作用。
據了解,按照國家相關規定,電梯維保應當由具有資質的維保單位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日常維保,包括清潔、潤滑、調整和緊固4個方 面,按照每15天(兩周)、每月、每季度、每半年和每年的固定周期按時進行維保,根據周期的不同,電梯接受的維保檢修項目也不同。每一次維保都需要有詳細 的維保記錄,并有維保人員的簽名。但在實際生活中,超過八成的電梯事故都是由于不能按時維保造成的。
“破壞性使用”是電梯安全大敵
明明知道不按時維保會造成事故隱患,為什么電梯事故還會“間歇性發作”?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很多物業公司都有自己的苦衷:電梯雖由物業公司管理維護,但產 權歸業主所有,在購房前應繳納足額公共維修資金,且須經2/3以上業主同意后方能申請電梯大修基金或更換整梯。但有的業主要么不按規定支付公共維修資金, 要么無法達成“大修”共識,致使電梯“小病拖大”、“大病拖炸”。“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電梯發生事故,天天晚上就像睡在地雷上”。電梯出事的小區居民王先 生擔憂地說道。他說:“我每天坐電梯都要帶著手機,已經不知道多少次撥打110、119求救了”。
一些小物業公司的負責人,總認為電梯平常 也沒什么事,定期維保沒什么意義,在電梯維保上想方設法“省錢”的做法,則是造成電梯隱患的不可忽視的因素。為了“省錢”,還有的物業公司不肯與電梯維保 單位簽訂合同,而是在出現問題時雇用臨時工 “頭疼醫頭,腳疼醫腳”。“實際上這樣的做法是最可怕的。電梯和汽車一樣,有工作就有損耗,日常就應該保證在健康的狀態下運行才安全,等到發現問題時再想 起來修理,實際上是對電梯的‘破壞性使用’。‘破壞性使用’是電梯安全最大的‘敵人’。”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負責人告訴記者。
除了做好日常維保工作外,電梯乘客不文明乘梯也在無形中起到了“破壞性使用”的作用。例如人為揭去安全檢驗合格標志、損壞電梯按鈕;明明知道電梯里已超過規定乘梯人數,還是有人要擠進來;電梯關門時伸手、伸腿去阻止關門等行為,都給電梯的安全運行帶來隱患。
乘客的“呵護”是電梯安全的重要一環
“只要正確‘使用’電梯,就能有效避免大量‘不該發生的事故’”。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的電梯專家表示,“如果說‘破壞性使用’是電梯安全的大敵,那么乘客的 ‘呵護’則是電梯安全與否的重要一環。電梯乘客正確使用電梯,應當遵守以下要求:遵守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;不乘坐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下的電 梯;不采用扒門、撬門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;不拆除、破壞電梯的部件及其附屬設施;不乘坐超過額定載重量的電梯,運送貨物時不得超載;不做其他危及電梯 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