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梯安全將設“強制險”
2012-11-30 10:15:53
北京市貫徹《質量發展綱要》(2011-2020年)動員大會昨天召開。記者從會上獲悉,北京正在研究建立質量安全多元救助機制,即一旦遭遇產品質量出問題、企業又無力賠償,受害者仍能得到救助。其中,備受市民關注的電梯安全正在研究引入“強險”制度。
事故受害者將有救助
據悉,北京市正探索建立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、工程質量擔保和保險制度等,以保障質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、及時的補償。
據介紹,“保險”或成為多元救濟機制的一種。如備受市民關注的電梯安全問題,北京市正在研究由物業等運營單位購買商業保險,類似于汽車“交強險”,一旦出現事故,賠償將有保障,目前這種方式正在積極研究中,力爭盡快出臺。
將設立“市政府質量獎”
據悉,北京還將創新質量發展激勵機制,設立“市政府質量獎”,定期表彰一批質量長期穩定、技術標準水平領先、市場占有率高、消費者滿意、信譽度高的先進企業,鼓勵全社會重質量、講誠信、樹品牌。
據介紹,“市政府質量獎”將借鑒“國家質量獎”和“歐美質量獎”的模式,盡快研究并實施,質量獎的評選周期為2年,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,確保入選企業的品質。
此外,將建立質量信用評價體系,建立質量失信“黑名單”并向社會公布,加大對質量失信的懲戒力度。
質量安全納入績效考核
據了解,北京市《質量發展綱要》實施意見,還首次明確了“企業作為第一質量主體責任者”,即“企業生產合格產品在前,政府監督在后。”即“企業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,企業有義務生產合格的產品,并依法承擔質量損害賠償責任。”
此外,還將健全質量評價考核機制,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區縣政府績效考核評價內容,加大警示問責和督導整改力度,嚴肅查處質量事故涉及的瀆職腐敗行為。